內容
公告內容
一、學歷:具高中職以上畢業, 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。
二、工作內容:以Office文書處理作業為主,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(如配合活動、照相、會議記錄、學生請假獎懲記錄登記及文件傳送等。)
三、4月27日上午報名,下午進行考試,如無人報名或成績不及格,4月28日公告第3次,4月29日再受理報名及考試,如有類此情形,依此方式辦理。
縣府規定,進入校園洽公。
A、需檢附施打兩劑疫苗之黃卡。
B、若未接種疫苗或第二劑未滿14日者,應提供3日內抗原快篩或PCR檢測陰性證明。
詳如簡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