內容
一、初試日期:111年7月6日(星期三)。
二、考生應憑准考證及國民身分證或其他足以證明身分(附有照片)之證件入場應試。陪考人未經申請核可不得進入校園。入場須測量體溫、繳交健康聲明書,請考生注意時間。
三、考試地點設於本縣東海國中(臺東市中華路一段719巷51號,電話:089-219051),平面圖及分配表請參閱附件。
四、初試及複試加分審查,請於111年7月6日14:00至16:00親自或委託他人(須附委託書),攜帶簡章附件3「臺東縣111學年度國民中學教師聯合甄選加分條件審查表」、身分證、准考證及申請加分資料正本及影本至東海國中現場辦理審查。
五、考試當日非工作人員車輛不得進入東海國中,請考生注意。
附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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