內容
一、縣內介聘以2階段方式辦理(逕至資訊服務入口網):第1階段登錄個人資料並進行積分審查,第2階段進行志願選填;2階段皆完成者始進行電腦
介聘作業。
二、選填志願時間為111年6月9日上午8時起至111年6月15日下午5時止,請務必掌握填報時間並審慎選填志願。
三、志願選填注意事項:
(一)志願數無限制,選填志願過程無須點選確認,於系統開放期間可隨時修改志願,至系統填報截止後即為確認志願。
(二)達成介聘之教師未在規定期限內至介聘學校報到者,十年內不得再申請介聘;無故未報到者,並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相
關規定議處,同時得作為教師年終成績考核考列第四條第一項第三款之參據。
(三)縣內介聘電腦作業前3日(至6月17日下午5時止),教師得以書面向本府提出撤銷申請。
四、如經縣外介聘確認會議後或其他因素致單調缺額變動,將另行公告。
五、111年6月20日上午10時於本府教育處進行縣內介聘電腦作業,俟作業完成後公告介聘結果。
六、檢附111學年度國小暨幼兒園特教班縣內介聘缺額表1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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